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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努力不等於效率

這是PTT上面看到的一篇文章,看完感觸很深,經過作者的授權,我把他PO來這裡。


 


我曾經有一個學妹
國立研究所畢業
進了行銷相關產業

從基層開始做起
她學歷、語文都不錯
進去的也是產業中的知名公司
往來的是公司最重要的國際大客戶
她工作相當努力
經常主動加班
只是希望把工作做好
在她的team裡面,她可以說是最拼命的一個
對工作的付出、認真還有犧牲
團隊裡面不論主管或同事
可以說沒有人比她還要更多

可是當她試用期三個月一滿
她的老闆請他離開了

這是這間公司至少在過去5年以來
第一次在試用期滿的時候請人走路


我這位學妹非常傷心
她覺得自己對工作的付出和努力超過公司裡面任何一個人
她常常是最後一個離開辦公室、前幾個進辦公室
主管憑什麼不叫其他她認為比自己混得多的同事走路
卻請她離開
讓她氣到再也不想在同一個產業繼續做下去

以上多半是她個人的說法

但我剛好和這間公司中她的同事、主管,還有她的客戶都認識
就悄悄地打聽了一下
才發現故事的真相

其實這個學妹說的並沒有錯
她絕對比同team甚至同公司的任何人都「努力」、「付出更多」
比如說,雖然在他們公司加班到8~9點,
甚至在有重要活動前加班到12點或1點是常態

但她在平常就會加班到11點半,趕最後一班捷運回家
活動前則會做到早上5點多,搭計程車回家洗澡、換裝後,


再出門上班,通常還是提早到班

一般老闆聽到有這麼「努力付出」的員工應該會很開心
但她的老闆剛開始的確看到我學妹的努力,
但事後卻無法開心,甚至會生氣或難過

因為我學妹雖然花費這麼多時間在公司
但從她的實際工作表現結果
老闆只看的出她花很多時間「在公司」
卻看不出她花了多少時間「在工作」、「在學習」、「在進步」

因為她的績效表現比同team愛遲到早退的同事更糟糕
但在公司允許員工提報加班費和超過11點下班的計程車資補助的福利下
她的成本卻遠遠高出其他員工許多

學妹曾經跟我分享她的薪水
大約是3萬元
但在「忙的時候」,她曾經實拿過5.7萬元
幾乎正常薪資的兩倍

她的主管不太清楚她的薪資,
因為公司政策是只有財務、人資、高階主管看的到


但她的主管給她的評價是
績效連工讀生都不如

常常該做的任務、報告無法準時產出(請注意她的工時)
新活動的企劃也零零落不完整,一定要另有資深同事整個修過一遍
另外,由於他們的工作內容有一項是常常必須打電話和客戶、承包商聯繫
因此上班時講電話是常態

但她主管卻發現
雖然她常常花很多時間在電話上
但該聯繫到的人、該通知的事,卻未必都做完

我發現我可能知道原因
因為她經常在上班時間打電話給我
問我一堆有的沒有的問題
但事實上我的工作和她並沒有直接關聯
我的窗口是她的主管

我只是要說
的確有很多沒良心的雇主
會對員工七刻八扣



但很多時候
我認為自己可以和周邊的人比較
你就會知道老闆對自己的挑剔是不是有針對性、不合理

我沒有和我學妹一起工作的經驗
我一直以為她是十分萬分努力、為工作連私人生活都不要的優秀員工
可是
對於老闆來說,她卻是最恐怖的員工
因為當員工長時間留在公司卻沒有績效產出時,
說難聽一點就是在浪費公司的水電費

也在浪費員工自己的時間
這些時間本來可以有更好的應用的

我學妹只看到自己的努力
公司看到的卻是她無法進步、得花更多時間才能達成任務的問題
這沒有誰對誰錯
你的老闆覺得你表現不夠好、要延長你的試用期

fine, 你可以觀察一下
自己的績效表現
(請注意不是你自認的付出,而是真正的績效,是功勞不是苦勞)


是不是真的都符合要求

另外,我也認為
企業如果真的要提試用期這種概念(儘管法律上根本不允許)
那麼,也應該在一開始就和員工溝通好能否通過試用的具體指標
或是在哪些情況下試用無法通過
員工若被主管提出試用期的要求
也應該主動詢問
相關的評鑑考核標準何在

就算工作性質本身難以用量化標準評鑑
也應該要先溝通出雙方都可接受的評定方式
否則員工自認每天準時上下班,還經常加班
但老闆在意的卻不是工時與準時時
那雙方根本就沒有共同的期待
試用期的下場肯定就是浪費彼此的時間
甚至金錢

雇主可能真的如你所說的「惡劣」
但在把整體狀況都考慮進去時
或許這根本不是惡不惡劣的問題


我的學妹如果一開始就知道老闆根本不care她上班是不是早到、有沒有主動加班
而只關心她的文件準備是否周全、應對客戶是否周到
事前計劃書是否完整且面面俱到的話
她一來不必傷心難過
二來她的老闆不必打破多年來不在試用期滿趕人走的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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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我可以準時上下班是因為績效好~~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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